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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风飞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同行计划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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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委托,拟对“逆风飞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同行计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SCXN20240724

二、项目名称“逆风飞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同行计划项目

磋商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预算金额:200000.00元    资金来源:福彩公益金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的心理服务类社会组织。

(2)社会组织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的初创型社会组织。

(3)社会组织服务对象主要以未成年人为主体。

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7月19日9:00时至2024 年7月25日17:00时。

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68号华地沃尔玛写字楼1栋1单元903号(四川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80372682。

售价:0元/份。

方式:现场或网络方式获取。

(1)现场获取:

获取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68号华地沃尔玛写字楼1栋1单元903号(四川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80372682。

(2)网络获取:

供应商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182302882@qq.com”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报名室,联系电话:18980372682。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报名回执单发送至该供应商电子邮箱。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0日10: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68号华地沃尔玛写字楼1栋1单元903号(四川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和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磋商小组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库随机抽取:从四川省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开标

1.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联 系 人:孙老师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长安中路195号

联系电话:1367965527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80372682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68号华地沃尔玛写字楼1栋1单元903号

2024年7月18日